失能家庭困境 藍委呼籲政府承擔責任

【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立法委員楊玉欣、陳鎮湘昨(13)日舉行【聽,失能家庭困境與需求】公聽會,邀請有照顧需求的家庭分享生活中面臨的各種困擾與不便,並與專家學者、行政部門當面對話,希望政府能夠聽到社會底層的訴求,為這些家庭分擔照顧的責任。

有鑑於日前媒體報導勞動部預計調整外籍看護薪資,以及強制規定休假權利,引起許多失能家庭的恐慌,立委楊玉欣隨即召開記者會,要求勞動部澄清新聞報導,並 且承諾在沒有相關配套措施並獲得失能家庭共識以前,不得貿然實施。然而,失能家庭的問題仍然層出不窮,外籍幫傭與看護的申請門檻過於嚴苛、就業安定費的合 理性、照顧年限不得超過十二年、工作期滿三年須強制出國一日、外勞行蹤不明雇主申請遞補的三個月等待期、看護工作內容的嚴格限制以及聘僱外籍看護家庭不得 申請喘息服務等等,這些問題仍然不得解。

有別於外勞還有勞工團體為其爭取權益,目前國內並沒有弱勢雇主團體可以為失能家庭發聲,因此立委楊玉欣特別安排舉辦公聽會讓失能家庭表達心聲,不再被動淪為行政部門推動政策的犧牲品。

為什麼失能家庭不找本國看護而選擇外籍看護?小腦萎縮症病友協會理事長黃玉春表示:「曾經考慮聘本國照顧服務員,但往往找不到人,勞工局也沒有辦法告知確 切的時間。被照顧者無法等待太長的時間,最後還是只能選擇外籍看護。」她也建議可否將聘用外籍看護的開銷納入所得稅的特別扣除額,以減輕失能家庭的經濟負 擔。對此立委楊玉欣強調她已提案於所得稅法增訂「長期照顧費特別扣除額」,惟財政部表示必須等到長照服務法等相關法規通過後,屆時再配合研議。

「外勞人權要顧,身障者人權也要顧。政府對聘僱外籍看護的失能身障者,有很多不合理的規定,例如,強制外勞三年期滿就要出國一日,但是在出國期間卻沒有給 我替代人力,無論個人助理、居服員、喘息服務都不准聘僱外籍看護的人使用,根本是處罰身障者,每個月還要繳好幾千塊的就業安定費,很不合理。」台灣障礙者 權益促進會理事劉于濟說出心裡面的無奈。

社團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理事徐士賢則建議,在國內長照制度尚未健全的此刻,應取消身障者僱用外籍看護的12年限制。「因為我們需要適應別人的幫 忙,好不容易跟外籍看護彼此適應語言及文化的差異,沒有道理停止聘用他。以我個人為例,我的外籍看護已經取得駕照可以幫我開車,這麼好的照顧人力根本無法 取代,為什麼政府要管這麼多?」

「天使學著飛」網路重症嬰幼兒家屬社團團長梁家怡認為,居家照顧服務員不能執行抽痰工作,又不能幫忙做家事,對於要照顧氣切及吞嚥不良孩子的父母親來說, 根本無法分攤辛勞,長期照顧累積的壓力也讓這些照顧者的健康亮起紅燈。她也強調,如果調漲外籍看護的薪資跟本國勞工看齊,是否也應比照本國勞工一樣自行負 擔食宿,否則等於對弱勢雇主層層扒皮。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簡璽如則從長照發展的角度,談如何解決失能家庭的問題。在「教育宣導」方面,她舉北歐國家為例,國家透過社區內的護理人 員走進失能家庭,「主動」提供相關的長照服務資訊,讓失能者不至於因為資訊落差的因素,無法獲得國家提供的長照服務。相反的,國內目前的制度設計仍是「被 動」接受失能者的申請,才會提供服務,服務與需求之間難免出現落差。

另外她也強調「陪伴」的重要性,因為失能者與其家屬飽受各種經濟、照顧及生活壓力之苦,藉由適當的情緒支持能夠協助抒發他們心理面的壓力。上述「教育宣 導」跟「陪伴」,都可以在社區內發展「長照志工」以及「同儕工作者」來完成,因此如何為社區培力長照人力就顯得非常重要,也是國內亟待發展的部分。

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副教授張家春表示,政府調整外勞薪資跟本勞一致時必須謹慎,因為雇主通常都會負擔外籍看護的食宿費用,調薪會讓失能家庭的經濟 負擔更沈重。另外建議建立定期訪查機制,讓懂得外勞語言、瞭解外勞生活習慣的服務人員定期檢查外勞的工作環境、生活起居,協助外勞適應環境並改善跟雇主的 關係,防止外勞發生行蹤不明的情事。

立委楊玉欣強調,政府不應該把照顧責任與管理責任全部轉嫁給失能家庭承擔,因此在保障外籍看護勞動條件的同時,必須要有相對應的配套措施,否則將落入「二 擇一的選擇邏輯」。目前將聘僱外籍看護的家庭排除在支持服務體系之外,就是造成「弱弱相殘」的原因之一。如果能夠開放失能家庭使用支持服務,讓雇主找得到 替代的照顧人力,不但可以抒解雇主對外籍看護的依賴,外籍看護也可以獲得適度的休息時間。外籍看護休假時所需的工作量同時也創造本勞的就業機會,有利於建 構多元的照顧服務體系。既然外籍看護已經是國內長照體系不可或缺的一環,由雇主繳納的就業安定費就應該適度挹注在相關服務內容,否則就業安定費的收取就失 去正當性。

立委楊玉欣要求行政部門一個月內回應現場失能家庭的各項需求,並結合上週《從CRPD談身心障礙者之創新全人發展公聽會》提出具體且創新的解決方案;至於 現行許多不合理的外勞管理政策,除要求勞動部立即檢討並提出改善方案外,她也將推動相關修法的工作。另外,她同時要求衛福部跟勞動部應共同研擬開放聘僱外 籍看護的家庭得申請包括喘息服務在內的各項支持服務,活化就業安定基金的用途,讓失能家庭、外籍看護和政府部門彼此之間的關係走向友善多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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