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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婚近60歲的小雯,辭職回家照顧中風父親已長達10多年。父親過世後,弟弟定期提供的奉養費就斷了,更糟糕的是,父女原本居住的房子早已過戶給弟弟,弟弟起初雖有口頭承諾讓姊姊住到終老,但因經商失敗,動了賣屋的念頭。可憐的姊姊沒有積蓄,連住屋都不保,年紀大找工作也困難,哭哭啼啼地求助。碰到這樣的個案,社工只能努力提供法律扶助,但律師的答案很殘酷:「可以走法律程序,但必須舉證過去的照顧證明,即便如此,告贏的機會也不高。」
 

家人衝突是家庭照顧最複雜難解的課題

        「家庭照顧並非只有愛與溫暖,有時候也很不堪」。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家總)承接衛福部委託的0800-507272家庭照顧者關懷專線,有近兩成照顧者來電傾訴「心理壓力」,其中有60.5%「傾訴照顧壓力」,14.7%表示「與家人溝通困難」,尤其是沒有照顧替手、抱怨家人不分擔照顧責任甚至冷言冷語,照顧者感到疲憊、不公平、氣餒,對目前生活無望,也憂心自己的未來。

        家總自1996年成立以來,除專注家庭照顧者的身心壓力、社會斷鏈、經濟風險、貧窮化等,也發現其中最複雜難解的問題之一,就是家人間因照顧產生矛盾、衝突,甚至訴訟的情況。例如有五個手足的家庭,小女兒堅持不把失智父親送到機構照顧,最後就變成她一人的事。又例如,三兄弟輪流把失能母親接到家裡住,因照顧天數、照顧方式常有糾紛,原本和樂的家庭逐漸疏離。最常見手足間因分擔照顧費用起爭執,但也有經濟狀況比較好的大哥,一肩扛起照顧父母的責任和費用,卻被其他手足批評鴨霸、炫富,真的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照顧經」、「家庭照顧者難為」。

        綜觀家庭照顧長輩衍生衝突或糾紛的因素包括,對長期照顧的認知不足或懷抱錯誤期待;缺乏對外部資源或長照資訊的了解;家人對照顧安排各有不同想法、期待與付出能力;家人缺乏共同討論、決策的經驗;家人缺乏情緒支持、同理的情感基礎,或原本關係就不睦;家庭對照顧歷程的變化多端,缺乏彈性與因應韌力;對家庭照顧者的付出與價值,未給予肯定與合理補償。

家總招募「家庭照顧協議」試辦家庭

        家總根據過去服務經驗、國內外文獻資料,自2016年起研擬「家庭照顧協議」服務模型,初步研擬「盤點照顧資源」、「盤點照顧資產」、「召開家庭會議」、「形成法律結論」、「定期檢視」等五大指引重點,招募試辦家庭。希望透過個案服務的行動研究計畫,建立「家庭照顧協議」操作模式與指引,協助家庭未來更有效率且平和地達成照顧分工,減輕照顧事件對家庭的衝擊。

        「家庭照顧協議」也考慮到服務提供面向應涵蓋家庭協談、長照資源、財務規劃、法律規範等,因此籌組包括社工師、律師、諮商師、財務專家等專業服務團隊。

        政府長照2.0如火如荼地推動,但目前僅約一成家庭使用,家人能否形成使用長照服務的共識也是一大挑戰。「家庭照顧協議」希望協助家庭強化三種長照戰備力,包括:

  1. 搜尋資訊:可能面對的照顧歷程?照顧安排與選項?該問誰?強化家庭對外部長照資源的認識與利用。
  2. 理性決策:引導家庭練習共同討論與決策,能考量與同理家人個別經濟條件與付出能力,縮短家人對照顧期待的落差,協議合理的家庭分工,形成長期可行的照顧計畫。
  3. 保持彈性:打造家人對話與合作機制,提升家庭因應變化的彈性與韌力,以因應長輩隨著老化所產生的照顧需求變化。

        目前「家庭照顧協議」的服務尚在起步階段,但試辦過程發現,民眾內心仍有許多擔心,「照顧長輩是盡孝,怎麼能斤斤計較?」、「主動提起這件事,家人會不會覺得我別有居心?」由此看來,家庭照顧協議首先要面對的挑戰,是傳統孝道文化的的綑綁與壓力。大家不妨換個角度想,關於照顧長輩的事與其事後吵、不歡而散,不如事前多溝通、防患未然,別讓照顧衝突毀了家的愛。

「家庭照顧協議」免費服務試辦計畫

徵求對象:家中正面臨失能或失智長輩照顧問題,尤其因照顧安排、照顧分工感到困擾者。家總將視情況指派社工、法務、財務、諮商等專業人員,協助召開家庭會議、進行資源盤點與長照資源連結。
徵求條件:

  1.  居住地:台北市、新北市
  2. 家庭成員至少3人以上:可能參與照顧的家庭成員,例如配偶、兒女、媳婦、女婿、孫子女,包括實際照顧或提供經濟支持者等,未共同居住者亦可。

報名專線:0800-507272 連社工(週一至週五9:00-17:00)
以上服務完全免費,但家總保留評估及選擇服務家庭之權利。

(作者為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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