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230家總新聞稿】有違壯世代精神的80歲免評巴氏量表政策 「80歲以上免評巴氏量表可聘外籍看護」暗示老到一定年齡就無法自主生活?
立法院明(31)日將表決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
By dai / 12 月 30
2月下旬桃園市發生了一起照顧悲劇事件,照顧者是42歲的兒子,用枕頭悶死65歲中風癱瘓的母親,新聞標題以「逆兒悶死臥床母」形容,但深入故事背後,這位獨子多年來照顧身體欠佳的寡母,同時還努力維持在工廠的工作,苦撐至去年12月母親中風後才申請留職停薪,但撐不到2個月就發生憾事。
「若有選擇,誰想犯下殺害直系尊親屬的重罪?」台灣長照2.0政策年度經費逾5百多億元,照顧悲劇仍不時上演,顯示制度設計失衡的缺陷。現行長照2.0制度提供重度失能者最高每月3萬6千元「照顧服務」額度,每天頂多2∼3小時居家服務,顯然「不夠用、不好用」;若想將家人送到動輒4、5萬元的住宿式長照機構,政府每月僅補助5千元, 兩者補助費用相差7倍之多。離職照顧成了家庭照顧者迫不得已的選擇,但也可能是經濟不保、自信崩壞、孤立的開始。
現行長照制度強調「在家終老」,孝道文化和對住宿式長照機構的恐懼,影響政策制定,電影、電視劇或小說情節也牽制著照顧決策。 「家人最懂家人、應該彼此扶持」、「把家人送到機構等於遺棄」等說法,是不是很熟悉?事實上,家庭已無法再繼續承擔長照責任,截至2021年底,國人平均餘命逾80歲,每戶平均為2.6人,1人戶加上2人戶已近56%。「高齡寡居」勢不可擋,但我們的觀念與服務設計是否跟上時代?
試想長照服務究竟為誰設計?除了受照顧者,長照服務至少應滿足家庭照顧者「不離職照顧」、「不必然自己照顧」、「家庭不失和」3要件才算及格。讓每個人有充分選擇權,留在自己擅長的領域發揮。打造專業照顧的環境與文化,家人能安心放手沒有罪惡感,不會因照顧分工而反目,維持家人間和諧。
「新三不長照」是社會翻轉照顧觀念的起點,也應是建置長照制度的目標,戰略清晰,照顧悲劇方可歇止。
(作者 陳景寧秘書長)
出處:第19期創新照顧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