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協助失能老人 苗栗大千基金會推居家照顧

【大紀元2015年09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苗栗縣有將近33,000位的失能老人以及身心障礙者,由於自身無法獨立生活,而造成家庭沉重的負擔,為了能幫助他們自主處理生活事務,苗栗縣府委託大千社福基金會辦理長期照顧服務業務,針對公館鄉、大湖鄉、卓蘭鎮、銅鑼鄉、三義鄉以及泰安鄉之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提供居家照顧與喘息服務。

80歲的林奶奶自己一個人住,由於身邊沒有家人的照顧,加上年事已高,許多日常生活事務都無法自理,不僅居住的環境髒亂、惡臭撲鼻,林奶奶更是蓬頭垢面、渾身散發出異味,大千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社工與居服員在得知林奶奶的狀況時,主動為她申請居家照顧服務。

一開始林奶奶總是排斥居服員的介入,或是推拖不肯沐浴,在經過社工與居服員用心的勸說與協助之後,林奶奶變得煥然一新,居家環境也乾淨許多,現在林奶奶對於大家的幫助感到開心與感謝。

大千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許瑞仁課長表示,此服務內容包含1.身體照顧服務(例如:協助洗(擦)澡、換穿衣服、進食、服藥、肢體關節活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等)、2.家事服務(例如:換洗衣物之洗濯及修補、餐食外送、代購日常用品、環境清潔、友善訪視等)。對於一般人來說,這些都只是日常生活中很簡單的事務,但對於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來說,這一點一滴的協助與關懷,不僅增加他們對獨立生活的自信與能力,也讓他們感受不被冷落或遺棄的家庭溫暖。

許瑞仁課長特別呼籲民眾,如家中或住家附近有符合下列條件者,皆可向大千慈善基金會申請居家照顧之服務,條件為:1.設籍苗栗縣之年滿65歲以上失能老人、55歲以上原住民或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2.身心功能受損導致日常生活功能需要他人協助者、3.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者、4.未聘看護者、5.未領取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但接受衛生單位支機構喘息服務補助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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