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230家總新聞稿】有違壯世代精神的80歲免評巴氏量表政策 「80歲以上免評巴氏量表可聘外籍看護」暗示老到一定年齡就無法自主生活?
立法院明(31)日將表決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
By dai / 12 月 30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整理
問:我父親10年前過世後,四兄弟姐妹由媽媽一人撫養長大,母親今年70多歲,獨自住在台南鄉下,兄弟姐妹都不能在媽媽身邊照顧她。媽媽最近身體不好,讓我們很擔心,但四個兄弟姐妹各自有自己的工作與家庭要照應,無法親自照顧,只好四人輪流照顧。
前幾年裡,媽媽一年會飛到美國與大哥同住,在台灣時,有時上台北與二姊同住,或是到台中與在山上種高冷蔬菜的三哥一起生活,有時則是到高雄與我同住,或是我回台南照顧母親。
這樣方式,讓媽媽覺自己好像是個「人球」,要在美國、台北、台中、高雄、台南跑。前幾年她身體還好,輪流到子女家住,也還可以接受,但後來她有時會抱怨:「我又不會說美國話,住美國真嘸意思」,甚至曾經大老遠搭機到美國,才住沒幾天,就跑回台灣。
到台北二姊家時,因為二姊家做生意,白天都不在家,小孩也都去上學,讓老媽往往要待到晚上才看得到家人,除了掃地、煮飯外,一整天都得面對空房子。
到台中三哥家,雖然住得比較習慣,卻與外籍媳婦處不好,且山上冬天天氣冷,很容易生病。回台南老家她住得最自在,但我雖然可就近照顧,卻也無法常陪在身邊。請問我們該怎麼辦?(高雄阿秀,家庭主婦)
新店耕莘醫院精神科醫師楊聰財答:
從阿秀的形容來看,四個子女對老人家都很孝順,這是可喜現象。我有兩個建議,一是建議阿秀可以和兄弟姐妹商量,一起出錢送老人家去住「健康老人之家」,讓她和其他身心健康的老人同住,既有情感支持,老人之家也與醫療院所有一定的合作連繫,一旦老人家生病,也可即時提供適切的支援。
但這個方法,子女可能要克服被冠上「不孝」的批評,而且有些入住老人之家的老人,脾氣比較不好、難相處,事前慎選同住的「鄰居」,就格外重要。
另一種方法,就是貫徹「新三代同堂」的生活模式,選定一名子女住處,作為老人固定的安居之處,改由四名子女輪流前去照顧母親。從阿秀的例子來看,既然阿秀和哥哥姊姊的生活都還過得去,不妨在四人中選擇一人的家作為母親住處,其他子女輪流回去照顧,也不失為折衷的盡孝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