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萬失能老年人口,每月僅分配 802 元長照預算? 過去 12 年間,台北市小型長照機構從 202 家減少至 102 家,倒了 100 家?  

政府「轉介本國服務成功率」每年目標僅訂 0.07%,減少仰賴外勞真有決心? 


家庭照顧悲劇頻傳,中央、地方「牛步化長照政策殺人」

家總籲訂外籍看護工 20 年退場計畫、建立五項政府長照表現評鑑指標 

        自戕與殺人悲劇頻傳,家庭照顧者忍無可忍?針對行政院甫公布「104-107 年長期 照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家總)今(25)日舉辦記者會,要求政府 展現培植本國長照服務決心,訂定外籍看護工 20 年退場計畫;家總並宣示將從預算、 專業人力、長照機構床位數、社區與家庭長照服務量、外籍看護工人數等五大面向, 監督中央與縣市政府的「長照表現」,定期公佈評鑑結果,檢驗首長施政表現。 
        面對層出不窮的家庭照顧者自戕或加害案件,家總秘書長陳景寧指出,主因是家庭 的服務選擇性不足,政府「牛步化長照政策殺人」。目前 65 歲以上失能老年人口約 48.7 萬人,家總分析 103 年度長照預算、專業人力服務比、社區與居家服務量、長照機構 床位數、外籍看護工人數,顯示服務量能嚴重不足、政策思維矛盾。 
一、 從長照經費來看,長照經費約 45 億元,分配至失能人口,每人每月僅分配到 802 元。

二、 從專業人力來看,平均一個「照顧服務員」要服務 17 位失能老人、一個「社工 員」要服務 135 位失能老人、一個「護理人員」要服務 43 位失能老人、一位「物 理治療師」要服務 235 位失能老人、一位「職能治療師」要服務 428 位失能老人; 而負責評估失能老人長照需求的「照顧管理人員」,一位則要服務 599 位失能老 人。

三、 從社區與居家服務量來看,約八成失能老人居住在社區或家庭之中,需求人口約 370,747 人,實際使用服務的人數只有 45,889 人,僅滿足八分之一的需求量;且 過去三年服務量幾乎停滯。

四、 從長照機構床位數來看,約二成重度失能老人會選擇「長照機構」或「護理之家」, 推估 103 年度約 92,687 位入住需求,但供給量僅 82,226 位。且縣市差異大,以 台北市為例,2.2 位失能老人僅能分配到 1 個床位。

五、 在外籍看護工部分,雖然政府表示「要培植本國長照服務與人力」,但截至 2014 年,開放進用 22 萬名外籍看護工,且逐年增加,約占全國 75 萬失能人口的三分 之一。 
        家總理事長、文化大學社福系副教授陳正芬研究認為,政府雖然訂定 22 大區、63 次區、368 小區的「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但如何落實才是困難。目前長照服務存在 「在地化、差異大」現象,無法以中央一體適用的標準或規則去推動,必須下放資源、 授權地方政府發展「因地制宜」策略。 

        以長照機構床位數為例,103 年僅嘉義縣、宜蘭縣、屏東縣、花蓮縣、台南市、基隆市、新北市等 7 縣市能提供當地失能老年人口所需要的床位數,其餘三分之二的縣 市都有不足現象。 
        從中也發現各縣市長照機構有三種發展模式:第一種「供不應求」,以台北市為例, 2005 年 1.3 失能老人分配到 1 個床位,但至 2014 年差距增加到 2.2 位失能老人僅分 配到 1 個床位。第二種「供過於求」,以宜蘭縣為例,過去十年床位數從 738 床增加到 2,203 床,在 2012 年就已經過剩,或許有台北等外來人口跨區使用?值得研究。第三 種情況「穩定成長但始終不足」,以桃園市為例,過去十年間床位數雖持續成長,但一 直僅滿足需求量 4 至 5 成間。 
        根據陳正芬研究,過去 12 年間,台北市小型機構從 202 家縮減至 102 家,減少了 100 家,少了 2 千多床,但同時間老年失能需求人口增加了 3,387 人,一來一往短缺 5 千多。政府說要長照去大型機構化,照顧資源要深入社區,這等於狠狠打了一巴掌! 
        陳正芬也提醒,「開放外籍看護工,會降低民眾對社區及居家服務的使用」,以台北 市與高雄市做比較,台北市失能老年人口 38 萬,高雄市 33 萬,但台北市聘僱外籍看 護工 4.1 萬多人,高雄市 1.8 萬人,高雄市社區及居家服務家數,明顯優於台北市。 
陳正芬批評,政府說要減少對外籍看護工的依賴,但勞動部「媒合轉介本國服務成 功率」在 100 年有 11%,103 年掉到 0.07%,未來四年也預定 0.07%低標,看不出減少 外勞決心。 
        陳正芬表示,家庭照顧者的期待不外乎:『有足夠而多元的選擇?』、『 有滿足個別 需求的品質?』、『不同經濟條件能負擔得起?』 ,若政府耗費人力、物力推動「走火入 魔」的機構評鑑指標,拿醫療機構的「高標準」套用在社福機構,過度不合理的要求, 可能導致「長照醫療化發展」、「中小型社福機構消失」。 
        因此,家總提出三項主張: 
1. 有鑑於外籍看護工不可能成為國家長期穩定的長照人力,政府應預做準備,訂定「外 籍看護工 20 年退場計畫」, 積極推動讓每年近 48 億元就業安定基金發揮最大效益, 挹注於長照本國人力培植。 2. 為達成「長期照顧服務量能」,政府除扮演「監督」角色,也必須負起「輔導」之 責,家總將邀集專家學者,從預算、專業人力、社區與家庭服務量、長照機構床位 數、外籍看護工人數等五項層面,訂定「政府長照表現評鑑指標」,針對中央與縣 市政府進行評鑑,定期公布於網站,供全民監督。 3. 長照評鑑指標之訂定應該合理,回歸民眾實際需求,因此,建請邀集家庭照顧者代 表共同參與,訂定「使用者導向的長照機構評鑑指標」。 
        陳正芬說,當官員表現也要被評鑑,當服務提供量也變成政府長照表現的指標,相 信官員自會在法規訂定與執法寬、鬆之間找到平衡,打造更符合民眾需求與期待的長 照服務。 

 

政策專區分類: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