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飄零與人權》三贏或三輸?:取消聘僱外籍看護工雇主不能使用長照資源的規定

2015-09-17 09:20

[自由時報]飄零與人權》三贏或三輸?:取消聘僱外籍看護工雇主不能使用長照資源的規定 只要政府稍微更動一下行政法令,即可輕易解套「外籍看護工休假將使受照顧者無人照顧」的僵局。修改行政法規讓聘僱外籍看護工的雇主,也能使用政府的長照服 務,不僅可為拖延十幾年未能解決的外勞休假人權解套,更重要的是外勞休假之後的人力缺口,若由本地看護工介入,不僅可創造本地勞工就業,也能具體的提高政 府長照服務的使用率。   作者:TIWA| 2015-09-15 15:14   「22萬外籍看護工超過一半以上,在台灣三年完全沒有休假」這件事已經不是新聞,再提也不會引起甚麼反映,反正就是一個老梗,沒甚麼新鮮的。但這明明是一件重要的事,關係台灣國的人權聲譽、人權的核心價值、勞動基準法的基本精神等等,卻能拖延十幾年,完全沒有任何改善和解決的曙光。   解決外籍看護工休假的問題真的那麼困難嗎?若不從所謂「外勞休假,會結交壞朋友,會逃跑,所以最好不要給外勞休假」這種很低層次的角度來看的話,外籍看護工休假到底會造成雇主甚麼困擾呢? 一是外籍看護工休假雇主必須找替代的照顧人力(譬如家人要自己照顧,或另聘臨時看護工),二是若找不到替代人力,受照顧者將無人照顧。而多年來外籍 看護工的主要雇主團體們,即以「外勞休假將使受照顧者無人照顧」為理由,堅持必須先保障受照顧者人權才能談外籍看護工休假權問題,因而形成弱弱相殘的局 面,而政府也樂得以「社會沒有共識」為由,繼續無視外籍看護工休假人權被剝奪的慘況。 然而,這個弱弱相殘的局面並非無解,只要政府稍微更動一下行政法令,即可輕易解套「外籍看護工休假將使受照顧者無人照顧」的僵局。照理說,外籍看護 工休假時,若家屬無法接手照顧,應該可以申請政府的長照資源填補照顧空缺,不管這個長照資源稱作為「喘息服務」或是「居家照顧服務」。 但荒謬的是,在目前政府提供的僅有的長照服務中,包括中央政府層級的「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補助辦法」、「失能身心障礙者補助使用居家照顧服務 計畫」,或是各地方政府提供的喘息服務規定等,都有明確的排除條款:「已聘僱外籍看護工者,不得申請服務」。由於這項排除已聘僱外籍看護工者不能使用政府 的長照服務,一來使得外籍看護工的雇主可能因此真的找不到替代人手照顧,二來也使得雇主振振有詞的以受照顧人無人照顧為由,反對外籍看護工休假。 解決這個「外勞休假VS.受照顧者無人照顧」的矛盾,其實只要政府小小作為即可迎刃而解:取消已聘僱外籍看護工者不得申請政府長照服務的規定。換言之,外籍看護工休假時,雇主即可申請政府長照人力接手照顧,不必擔心受照顧者會沒有人照顧。 當然這項規定可能會增加一些政府經費,譬如依據「十年長照計畫」中居家照顧服務的經費補助,每小時補助180元;喘息服務則為每日照顧費1000元。所需經費的多寡取決於有多少雇主給予外勞休假之後而申請這些服務? 而這些增加出來的政府所需經費由那裡支付?我們認為收取雇主聘僱外籍勞工而繳交的就業安定基金最應該來支付這個項目,一是就業安定基金本來就是聘僱 外籍勞工的雇主所繳交,用來解決雇主支付外勞休假時的臨時人力工資,完全合理;二是外勞休假之後所需的照顧人力缺口,可創造本地看護勞工的就業機會,完全 符合就業安定基金的設置用途。 修改行政法規讓聘僱外籍看護工的雇主,也能使用政府的長照服務,不僅可為拖延十幾年未能解決的外勞休假人權解套,更重要的是外勞休假之後的人力缺口,若由 本地看護工介入,不僅可創造本地勞工就業,也能具體的提高政府長照服務的使用率,為長遠的長照制度展開鋪路的實踐機制,可以說是一舉數得的政策方向。

[大紀元]協助失能老人 苗栗大千基金會推居家照顧服務

2015-09-16 09:32

[大紀元]協助失能老人 苗栗大千基金會推居家照顧 【大紀元2015年09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苗栗縣有將近33,000位的失能老人以及身心障礙者,由於自身無法獨立生活,而造成家庭沉重的負擔,為了能幫助他們自主處理生活事務,苗栗縣府委託大千社福基金會辦理長期照顧服務業務,針對公館鄉、大湖鄉、卓蘭鎮、銅鑼鄉、三義鄉以及泰安鄉之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提供居家照顧與喘息服務。 80歲的林奶奶自己一個人住,由於身邊沒有家人的照顧,加上年事已高,許多日常生活事務都無法自理,不僅居住的環境髒亂、惡臭撲鼻,林奶奶更是蓬頭垢面、渾身散發出異味,大千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社工與居服員在得知林奶奶的狀況時,主動為她申請居家照顧服務。 一開始林奶奶總是排斥居服員的介入,或是推拖不肯沐浴,在經過社工與居服員用心的勸說與協助之後,林奶奶變得煥然一新,居家環境也乾淨許多,現在林奶奶對於大家的幫助感到開心與感謝。 大千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許瑞仁課長表示,此服務內容包含1.身體照顧服務(例如:協助洗(擦)澡、換穿衣服、進食、服藥、肢體關節活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等)、2.家事服務(例如:換洗衣物之洗濯及修補、餐食外送、代購日常用品、環境清潔、友善訪視等)。對於一般人來說,這些都只是日常生活中很簡單的事務,但對於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來說,這一點一滴的協助與關懷,不僅增加他們對獨立生活的自信與能力,也讓他們感受不被冷落或遺棄的家庭溫暖。 許瑞仁課長特別呼籲民眾,如家中或住家附近有符合下列條件者,皆可向大千慈善基金會申請居家照顧之服務,條件為:1.設籍苗栗縣之年滿65歲以上失能老人、55歲以上原住民或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2.身心功能受損導致日常生活功能需要他人協助者、3.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者、4.未聘看護者、5.未領取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但接受衛生單位支機構喘息服務補助者不在此限。   新聞轉載自http://www.epochtimes.com/b5/15/9/14/n4527338.htm

[聯合新聞網]高齡化社會 98%國人未投保長照險

2015-09-16 09:29

  葉憶如 / 報導  2015/09/15 10:35 面臨高齡化社會來臨,政府不斷鼓吹及推動長照政策,但據壽險公會統計,國人平均每人手上都有4張保單,而長照險投保率只有2%,顯示有近98%民眾還沒購買長照險,一旦發生長期照護狀態的情況,將會對家中的經濟及照顧者造成沈重的負擔。    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的調查及推估,至2016年台灣失能人口約達78萬人,然而有近4成的失能者是65歲以下的青壯年族群。中國人壽副總經理中國人壽副總經理蘇錦隆表示,老化是人生不可逆的趨勢,身體機能及健康狀況隨著年齡增長而退化,伴隨而來就是醫療及長期需要他人協助。    以本國籍24小時看護來說,一個月就要約6到9萬元,此外看護耗材,如紙尿布、衛生清潔用品、醫療器材每月的支出也要數千元,一年動輒就要花費近百萬元,對於一般家庭的經濟壓力相對大。    此外,需長期照顧的時間,短則數年、長則幾十年,若以罹患帕金森氏症而喪失生理功能或認知功能為例,發病後平均餘命12至15年來看,長期下來的負擔沉重可見一般。    有鑒於愈來愈多人開始重視長期照顧保險,蘇錦隆副總經理建議民眾,若希望晚年生活有尊嚴、有品質,能夠滿足人生下半場的照護需求,應該趁年輕時投保長期照顧保險。建議可選擇一次擁有長期照顧、全殘廢、意外二至三級殘廢、壽險及豁免保險費等多重保障的商品,提供10年及20年的繳費年期,分散繳費壓力,保障終身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100歲。   新聞轉載自https://video.udn.com/news/370399

【投書】王品:長照保險有三種,皆不保證行政效能

2015-09-15 14:56

【投書】王品:長照保險有三種,皆不保證行政效能 近日社會對於台灣未來長照制度的走向,環繞在「稅收制」與「保險制」上打轉。其實,「稅收制」與「保險制」真的是台灣當下的長照問題嗎?「稅收制」 與「保險制」不過是向人民收錢的方式不同而已,台灣人終究迴避不了要支出這一筆共同養老錢。真正需要認真面對的長照問題是,政府辦長照辦了超過十年,但行 政效能不佳有目共睹,民間委辦單位的人員薪水從來無法當月領到(拖半年是常有的事),創新更無法出頭。所以人民想問的是,到底哪一種長照制度可以避開行政 僵化? 「保險制」會是解藥嗎?健保「獨立機構、獨立財源、財務效率、特約服務」的效果,在長保也能發揮行政效能嗎?我們來看看同樣實施「長照保險」的德國、日本與韓國,就可發現「長保有三種」,行政效能也有三種。 ● 德國長保幾乎等於「年金」 德 國長保的「保險人」與行政系統是掛在健保系統上,由「健保署」一體作業。但長保實施之後才發現,始終有高達八成的人在領居家「現金給付」,第二大宗是「機 構住宿」,此狀況持續迄今二十年,所以行政作業變得意外簡單。其實德國長保從零歲開始收錢,零歲開始給付,表示身心障礙者的照顧也包含在長保內,理論上這 樣的長保設計與運作很繁複。不過因為德國長保提供不設限的「現金給付」,結果不僅全民以領現金為多,四十歲以下的長保受益人更高達92%選擇領取現金,仰 賴家人(尤其是女性)照顧而非使用服務,所以德國長保幾乎等於人民的第二層「年金」,「經濟週轉」意義大過「分擔照顧辛勞」。德國長保雖行政簡單,但開辦 長保並未刺激服務建置普及化,對世代公平、社經階級公平與性別的公平,都帶來負面衝擊,成效可議。 ● 日本長保發展服務取勝 日 本的長照保險從40歲開始收錢,也只提供40歲以上的老年長照服務。而且長保只提供服務,不提供現金給付。至於身心障礙服務,屬於福利系統,不在長保之 內。但不管是長照或身心障礙,日本都以發展服務體系為主,因此開辦長保十五年來已建置出人性化、多樣化與社區化的服務項目,讓日本成為繼北歐之後,全世界 觀摩學習長照服務的榜樣。而支撐日本這個龐大長照服務與財務運作的「保險人」與行政系統,竟然是「市町村」(鄉鎮市)這種二級地方政府,效能驚人。反觀日 本中央政府,在長保開辦後6年,為了想發展一個能區分「照顧對象」與「預防對象」的評估機制,竟然要求照顧人力,將三年間近13萬個輕度個案的詳細資料全 數輸入電腦以供分析,這樣的走火入魔,又似乎是行政效能的反例。 ● 韓國搶快開辦長保 韓 國2008年開辦長保,其「保險人」與行政系統與德國相同,掛在健保系統上。但韓國長保不包含身心障礙,「現金給付」也嚴格限定偏遠地區,與德國不同。開 辦後四年,居家服務業者大幅成長165%,長照機構成長255%。但同期間主要民怨皆指向行政效能低落,且違法情事普遍,64%的業者違規,政府開罰罰金 已高達三千八百萬美金。 ● 長照行政輕省才是出路 可見,台灣在設計自己的長照制度時,除了關心財源,更應該關心什麼樣的長照行政能夠輕省有效,帶動人性向善循環。絕不能養大行政怪獸,也不要養出服務使用者與提供者的人性黑暗面。 (國立台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文章轉載自天下雜誌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3301

[聯合報]長輩失智 醫師教你怎麼伴

2015-09-15 10:22

[聯合報]長輩失智 醫師教你怎麼伴 2015-09-14 03:08:24 聯合報 記者顏彙燕/桃園報導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腦神經內科醫師江俊宜表示,家中有失智症長輩,居家照護要有耐心和細心,儘量不要讓老人家單獨出門或購物。 江俊宜指出,退化性失智症初期會記憶力不佳,有時出門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也有到超市拿了東西,忘記付錢就離開等。 衛生局長期照護代理科長楊佩君說,面對失智症患者,應以正向態度應對,避免採否定態度,如患者忘記自己吃過飯,執意再吃一次,家屬可轉移其注意力,切勿正面衝突。 另外,保持居家環境安全,物品盡量不要更換位置,抽屜外可放上紙條註記位置,用喜好的顏色、圖像標記廁所、餐廳等位置,讓長輩以自己能力完成日常生活作息,以鼓勵、提醒方式從旁協助。若擔心外出走失,可以請鄰居幫忙注意,或在患者手上掛有住家聯絡電話、地址的手鍊。 江俊宜說,糖尿病、高血壓、心血管疾病,都會增加罹患失智症風險,正常飲食,良好生活習慣,多運動,多動腦閱讀,走出戶外參與社交活動,都是預防失智症的方法。 新聞轉載自http://udn.com/news/story/7266/1184986

[大紀元]衛福部:推長照服務量能計畫

2015-09-15 10:07

[大紀元]台衛福部:9月推長照服務量能計畫 【大紀元9月1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4日電)因應長期照顧服務法自民國106年6月正式施行,衛福部次長林奏延今天說,長照十年計劃從9月開始,改成「長照服務量能計畫」。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暨立法院厚生會會長劉建國,上午在立法院召開「長期照顧服務法(簡稱長照法)」公聽會表示,長照法雖是母法,只是一紙雛型,相關子法需要盡速訂定,且須滿足社會需求;最重要是長照法沒有穩定的財源要如何確保有效執行?服務人力、社區與居家式服務嚴重不足等問題仍待改善。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林奏延上午表示,台灣有少子化與高齡化的雙重壓力,人口老化的嚴重性比日本嚴重,在長照十年推動計劃完成階段性任務後,從104年9月開始以十年長照計畫與長照服務法為基礎,推動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 他表示,對於長照服務法實施後要用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要不要換照等等問題,將持續不斷向學者專家請益,共同努力推動適合台灣且長久性的長照制度。 衛生福利部所提供的書面資料中,長照財源有3階段規劃,除了目前每年48億元用於長照十年計畫服務經費,未來長照保險實施前繼續撥付外,長照服務法規定5年至少120億元的資源建置基金。 衛福部表示,考慮到未來民眾購買或使用時,所需支付的服務經費,在長照服務法明訂「基金額度及來源,應於本法施行二年後檢討」,增加彈性調整機制。長照保險法已送立法院審議,以建立全民互助的社會保險體制,這兩者都是為第三階段的長照財源預作準備。   新聞轉載自http://www.epochtimes.com/b5/15/9/14/n45269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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