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工施暴或受虐,只是冰山一角!

家總呼籲建立家庭照顧巡守隊協助家庭監督照顧品質

(北市訊)同一天,出現了兩則新聞,一則是新北市發生外籍看護工對失智阿嬤施暴;一則是台中市的洗腎阿嬤對外籍看護工施暴。

這不是個案,而是冰山一角,暴露了全國22萬個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每日提心吊膽的窘境:既擔心受照顧家人是否被外勞善待?也要小心處理與外籍看護工在語言、文化上的隔閡,或擔心外勞逃跑。

雖然有不少家庭找到值得信賴的外籍看護工,就曾聽說有外勞請假一個月返國後,全家人在巷口熱淚盈地迎接。但也有不少家庭抱怨外籍看護工不合格,向仲介公司反映常三推四阻、求助無門。

家總始終主張,就長期目標,政府應訂定「外籍看護工退場計畫與時間表」,以本國的人力物力發展在地長期照顧服務體系。但政府失職,台灣起步太晚,目前已累計的22萬名外籍看護工,也不能以鴕鳥心態,漠視他們的存在,這也等於陷22萬家庭於猜忌、爭執、衝突的照顧處境,政府是間接加害人。

例如,外勞逃跑被認定是雇主責任,除了罰款,申請資格會被凍結三個月,才能重新申請;若再加上仲介公司重新引進需耗時三個月以上,前後需要半年時間。這也造成雇主以防賊態度面對外勞,管理不盡合理。

此外,政府服務也不是很友善於已聘僱外勞的家庭,以「聘請外籍看護工家庭,是否能申請喘息服務」為例,目前中央規定「外籍看護工休假或返國時超過一個月,可申請喘息服務」,但目前各縣市實際做法不一,22縣市中僅8個縣市能做到照顧沒有空窗期「無縫接軌」,包括:

●  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基隆市、花蓮縣、澎湖縣、連江縣規定「外籍監護工休假離境一個月,可以提前申請喘息服」,有利家庭照顧者事前安排,可以「無縫接軌」。

●   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台南市、高雄市、嘉義市、屏東縣、宜蘭縣、台東縣、金門縣等12縣市「必須等到外籍看護工離境才能申請」或是「必須家屬自行照顧滿一個月才能申請」。

●   另有雲林縣、嘉義縣,「不提供喘息服務給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家庭」,連中央規定的標準都未達。

因此,家總有以下幾項建議:

1.   政府應重新檢討外勞聘僱政策,修正其對家庭照顧者不盡合理處,例如要求所有縣市必須落實「友善喘息服務」政策。

2.   由政府與民間組織共同推動成立「家庭照顧巡守隊,建立家庭訪視標準程序,派遣家庭照顧巡守隊員,協助家庭監督外籍看護工品質,例如受照顧者人身健康、居家環境整齊安全等;另外也協助家庭面對仲介公司溝通。

3.   「家庭照顧巡守隊」應優先聘僱家庭照顧者畢業生(已經卸下照顧責任者),有效利用它們的寶貴經驗貢獻,也能促進家庭照顧者的再就業。

家庭照顧者時常獨自面對所有的照顧問題,卻束手無策。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提供單一窗口諮詢服務,若遇到任何照顧過程中的問題,請撥打家庭照顧者關懷專線0800-50-7272(台語:有你,真好、真好)

(附件)各縣市「外籍監護工休假返國空窗期,家庭是否能申請喘息服務?」調查一覽表

*****************************************************************

聯絡人: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2585-5171轉11、0933-206052

副秘書長袁慧文2585-5171轉13、0985-328-420

最新消息分類: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